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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外汇违规案件曝光!有人花3亿元在海外买房……

imtoken浏览器可以下载 2023-01-17 05:15:20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网》栏目)今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7起外汇违规案件。这是今年以来的第一次外汇违规通知。主体涉及5家银行、6家企业、6起外汇违法行为。个人。

案例一:

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虚假转口贸易货款案

2016年2月至3月,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凭该公司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80万元罚款。

案例2: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凭该公司无效提单或重复单证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未予办理按规定在同一银行网点出具转口贸易收据。支付业务。

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查的通知》第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4.48万元。

案例3: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

外汇套利事件

虚假转口贸易货款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以公司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外汇套利事件,并处罚款111.54万元。

案例4:兴业银行台州分行

非法办理内保外贷案件

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外汇套利事件,兴业银行台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履约付汇合同时未履行审计职责,未遵守贷款资金使用规定,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对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调查。

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95.31万元。

案例5: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外汇套利事件

个人拆分销售和支付案例

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非法使用303名境内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为客户办理分售付业务。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没收人民币100万元。

案例6: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逃税案

2016年5月,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虚假的合同、发票、提单等方式,以虚构的贸易背景支付了955.50,000美元的外汇。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罪。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309.7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广州扬帆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广州扬帆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支付9.285.80,000美元外汇,具有虚构贸易背景。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罚款373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融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外汇套利事件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将利润汇至境外母公司公司违规,总金额为 885.$990k。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人民币302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宁波汇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税案

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宁波汇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编造外汇1.565.6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509.84万元罚款。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新华洋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5月,北京新华洋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无效提单支付外汇619万美元,编造贸易背景。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213.65万元罚款。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1: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逃税案

外汇套利事件

2017年5月,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提单支付200万欧元外汇,具有虚构贸易背景。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80万元的罚款。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四川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共12笔汇出HK$767.170,000元。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外汇交易。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49.14万元罚款。对其实施“观察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湖北曹某非法售汇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币34起,共计899.32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外汇交易。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71.95万元的罚款。对其实施“观察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重庆彭某非法买卖外汇

外汇套利事件

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彭通过地下钱庄购买16美元汇出境外,共计1383.58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外汇交易。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96.85万元的罚款。对其实施“观察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安徽张先生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币,共计376.24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外汇交易。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45.2万元罚款。对其实施“观察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6:浙江洪先生私卖外汇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先生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私下购汇购买境外房产。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2497万元。对其实施“观察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7:广东籍孙先生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先生利用34名境内个人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购汇后将个人资金分拆至境外账户,共非法划转24笔资金4.@ > 62万美元用于海外投资等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83万元的罚款。对其实施“观察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这次报告的病例有什么特点?非法外汇操作会带来哪些不利影响?打击此类违规行为将对外汇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详见外汇局相关负责人给央视财经的独家签名回复。